1、框架结构房屋,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超过15m时、根据抗震烈度6度、7度、8度和9度时,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增加宽度20mm;
2、防震缝两侧结构体系不同时,防震缝宽度应按不利得结构类型确定;
3、防震缝两侧的房屋高度不同时,防震缝宽度可按较低的房屋高度确定;
4、当相邻结构的基础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增大防震缝的宽度;
5、防震缝宜沿房屋高设置,地下室、基础可不设防震缝,但在与上部防震缝对应处应加强构造和连接;
6、架构单元之间主楼与裙房之间不宜采用牛腿托梁的做法设置防震缝否则应采取可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