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并非实名制,尽量多收集证据。只有转账记录的借款关系,如果贸然诉讼,风险较大。
2、转账记录,又可称为“支付凭证”、“付款记录”,其性质和收条的性质类似。
3、和收条的性质相似,那么“借款人”收到款项的基础法律关系就会存在多种可能,除了借款,有可能是“还款”、“委托付款”、“货款”,甚至是“赠予”。
4、借条是借款双方达借款合意的书面意割翌视扼思表示,在借款关系中的作用相当于“合同”。所以在民间借贷的民事诉讼中,借条+转账记录是一个完整的借款关系,相当于“合同+履约证明”。
5、出借人手中只有转账记录,向法院提起诉讼具有较大的风险,“借款人”不承认款项为借款,编造了一个合理的理由,那么出借人就有义务进一步证明该款项的性质为借款,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