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须依据其注册或成立地方的法例正式注册或成立,并须遵守该等法例及其公司章程大纲。
2、公司须具备相若的管理层营运下的详尽营业记录。此等营业记录须不少于三年,而头二年的税后利润须合共有至少三千万港元,而最近一年之税后利润至少有二千万港元;
3、由公众持有的证券预期市值最少为五千万元,至少须由一百名人士持有;
4、公司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不低于一亿港元;
5、最新财务资料须不超过六个月前编制;
6、公司其中两名执行董事须为香港居民;
时间:2024-10-11 22:14:26
1、公司须依据其注册或成立地方的法例正式注册或成立,并须遵守该等法例及其公司章程大纲。
2、公司须具备相若的管理层营运下的详尽营业记录。此等营业记录须不少于三年,而头二年的税后利润须合共有至少三千万港元,而最近一年之税后利润至少有二千万港元;
3、由公众持有的证券预期市值最少为五千万元,至少须由一百名人士持有;
4、公司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不低于一亿港元;
5、最新财务资料须不超过六个月前编制;
6、公司其中两名执行董事须为香港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