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针对员工在上下车容易受伤的现象,南航吉林分公司给如何上下机组车明确了规范:
1、乘务员上下机组车时,需有一只手抓住扶手等可以借力的把手,尤其是双台阶机组车,下车时需特别注意观察脚下台阶。
2、如果乘务组过夜箱包物品较多,乘务长需组织组员统一下车后,留一名乘务员在机组车上将箱包传递给车下乘务员,严禁乘务员两只手均提有箱包上下车。
而针对员工在其他区域,诸如上下客梯车、在出港办公楼、过夜酒店、包括机上运行阶段时容易受伤的节点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实话实说,这些规定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乘务员关注摔伤风险。
但在责任划分上,我有些不同的意见:
1、乘务长为执勤期间(从上机组车到执行任务完毕下机组车为止,包括驻外期间)乘务组员受伤管理的责任人,需对组员受伤风险进行提示及管理,发生人员受伤不安全事件,受伤乘务员本人为主要责任人,乘务长为管理责任人。
2、乘务长人员受伤“三提示”:
(1)乘务长在航前协作群内及航前协作会上,对组员上下机组车、上下飞机、机上运行阶段、驻外期间(如适用)人员受伤风险进行提示,对具体受伤风险防护措施进行要求。
(2)在下机组车前对组员下车安全进行提示。
(3)在下机前通过内话提示组员下客梯车/工作梯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