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共信用系统。
2、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提供更广泛服务。
3、健全信用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4、加强对失信人的信用约束,对失信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决予以惩戒。
5、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各个部门公共信用信息。
6、完善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归集的全覆盖。
时间:2024-10-25 17:16:47
1、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共信用系统。
2、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提供更广泛服务。
3、健全信用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4、加强对失信人的信用约束,对失信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决予以惩戒。
5、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各个部门公共信用信息。
6、完善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归集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