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2、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3、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碌食撞搁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4、方法1,可以联系微信官方需求帮助,了解是否法院规定了冻结时间。
5、方法2,可以和申请人联系,看能否解除冻结。
6、方法三:如果在平台上借款并没有及时还款的话,去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表达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