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料在配合饲料中的用量一般为20%左右,不能直接喂养动物,必须与能量饲料混合生产配合饲料,才可以喂猪,不需要再加任何饲料原料或添加剂。浓缩料和配合饲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原料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发霉和变质的饲料严禁使用。有条件的应对原料进行检测,除常规检测外,还应根据不同原料作特殊项目的检测。如鱼粉检查是否掺假,豆粕测定尿素酶含量等。
成品粉末饲料,因散热性差,压缩性强,内含多种活性成分,易受光热水及微生物的作用,不能存久。生产内一般不超过10天,出厂后宜在2周内用完,最长不能超过3周,启封后饲料应当日和翌日用完。
浓缩饲料富含蛋白质,其中维生素及微量元素浓度较高,导热性差,易吸湿。某些维生素及脂肪酸易受热氧化而失去作用,应加入适量抗氧化剂和防腐剂。并要在生产后1个月内用完,最长为3个月。具体应根据标签标注在有效期用完。
所有配合饲料原料与成品库,均应用混凝土结构,以利保温隔热与温度恒定。
饲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平稳快捷,避免饲料发生分离现象,而影响饲料的均匀度和配合饲料的质量,进而影响饲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