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侨嚅检货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