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要求,承办银行定期(按日)将有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账户记账回单、公积金贷款回收、逾期及节庆等资料移交和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账务,协助不良贷款的催收,及时结算住房委托贷款手续费。
1、贷款检查按照委托协议,承办银行应定期对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是否按委托协议要求的工作时限办理贷款业务、贷款账户的催收情况等。
2、协助不良贷款催收如果借款人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而没有及时、足额的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一般可以采取相关的催收措施。
3、对账工作对账工作包括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和与借款人对账。
4、基金清退和利息划回承办银行应按时将回收贷款本金与利息划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结算账户和增值收益账户,及时进行资金清算。
5、贷款手续费的借款申请按委托协议的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定期(每月、每季、每年)按比例将委托贷款手续费划归给承办银行。
6、担保贷后管理对已发放贷款,具备抵押登记(含预登记)办理条件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及时修改维护抵押登记信息及完成抵押物账务的处理和项权证的移交入库。
7、贷款数据的报送承办银行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要求和具体规定,按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公积金贷款数据、报表及其他资料,并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8、委托协议终止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承办银行的委托贷款协议终止时,承办银行应清算住房委托贷款手续费,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存款账户的小虎交易,最后一搅合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记账回单及相关业务资料。
9、档案管理贷款档案是贷款在申请、审查、发放和回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贷款发放后,经办人员应在一定时间内,对贷款资料进行复查和清理,检查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合理编排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