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时是雍正的儿子。弘时是雍正帝第三子(总排行为第四子,除长子和次子外,弘时出身前还有一子早夭未序齿,故弘时序齿为第三子),乾隆帝异母兄。康熙四十三年(1壅酪认奉704年)甲申二月十三日子时出生,母为齐妃李氏。
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十八日,过继给允禩。他年少放纵,行事不谨慎,在雍正五年(1727年)被削除宗籍。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时抑郁而终,年仅二十四岁。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清高宗(乾隆帝)即位之后,追复弘时的宗籍。
弘时其他情况简介。
弘时年少放纵,行事不谨慎,因而在雍正五年(1727年)被削除宗籍,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抑郁而终,只有二十四岁。雍正十三年(1735年)10月,清高宗乾隆皇帝继位之后,追复弘时的宗籍。
雍正对弘时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直接将他过继给政敌允禩做儿子,轰出了紫禁城,并且在雍正四年将允禩撤去黄带,从玉牒除名,二月,对弘时做了同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