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开办条件 注册资金: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注册资金60万元以上;开办第三类经营企业,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重点监控的产品,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经营场所:营业场所必须是商业门面房或写字楼;专营企业营业面积40m2以上,兼营企业营业面积60m2以上;库房面积均应在20m2以上; 人员要求: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配备二名以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企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应配备二名以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2、二、 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预核准企业名称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杼鲴奶袒验资报告; 3、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5、企业经营场所、仓储场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一式二份; 6、拟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品种范围,及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7、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质量手册复印件一式二份; 8、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复印件一式二份。
3、三、审批程序 1、市药监局所在地的企业,直接向市局送交申请材料,市局自收到材料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在提出布局意见后上报省药监局审查; 2、县药监分局所在地的企业,向县分局送交申请材料,县分局自收到材料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提出布局意见后上报市药监局;市局自收到材料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上报省药监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