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年申报表须提供截至申报表日期为止的资料。公司资料如有更改,公司亦须按照《公司条例》有关条文,以适当的指明表格申报。举例来说,表格NR1用作申报更改注册办事处地址,表格ND2B申报更改董事住址等。
2、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秘书均有责任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在订明时限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及其他法定文件。每年登记费是《公司(费用)规例》(第622K章)所 订明的法定费用,应在交付周年申报表时缴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对于应缴的金额没有酌情决定权。所须缴付的每年登记费是根据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时间而厘定。
3、办理商业登记及换领商业登记证属税务局辖下商业登记署所执行的《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的法定要求。即使你已换领商业登记证,你仍须根据《公司条例》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周年申报表及每年登记费。
4、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公司,均须遵从该条例的规定,包括每年于订明时限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及缴付所需的登记费。私 人公司须在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的周年日后的42日交付周年申报表。如私人公司已根据《公司条例》第5条宣布处于不活动状态并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有关的特别决 议,则可获豁免。
5、根据《公司条例》,公司注册处处长对于豁免缴付登记费没有酌情决定权。如公司不再经营业务,你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750条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撤销公司的注册,或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V部将公司清盘。
6、即使「非上市公司的成员详情」内的资料和去年一样并无改变,成员的资料及其持股量必须填报于「非上市公司的成员详情」的部分内。未填妥的周年申报表会被退回公司或提交人
7、香港公司不办理年审年报严重的后果是罚款,也有可能收到香港法院传票,香港公司注册后不做年审年报,可以在公司注册的有效期内提前3个月向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申请注销公司,如果不做香港公司年审年报也不做注销公司,会产生罚款HKD300元/年(注:该罚款随香港政府的浮动而浮动)。如属有股本的香港公司注册后,周年申报表AR1须在由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的最近周年日起计42天内完成,逾期年检,会产生高额罚款,还有可能收到香港法院传票.附:香港公司注册处年报过期罚款细则(注:该罚款随香港政府的浮动而浮动):1、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罚款HKD870元2、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罚款HKD1,740元3、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罚款HKD2,610元4、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罚款HKD3,480元如香港公司未遵从《公司条例》第109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AR1,公司及其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均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公司条例》附表12条规定,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以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日。
8、香港公司未年审年报,收到香港法院传票,,董事先缴交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局的所有费用和罚款,再按传票指定时间去香港指定法院聆讯。如香港公司董事不方便出庭聆讯,亦须委派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宣判罚款。
9、香港公司未年审年报出庭后罚款,必须在法庭指定的日期缴款,如不交法庭可发出财产扣押令或交通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