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开“工资核定”菜单下的“工资变更”界面-在“业务年度”中录八“2021”--选出“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参加医疗人员列表”中会出现本单位所有医疗在职职工的信息(农民工除外,不用核定医疗缴费基数);
2、在“申报月工资收入“栏内输入职工实际的上年月平均工资(精确到个位)--全部输完后,请核对总人数和工资总额,确认无误后--点击“全部选择”--点击“保存”,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
3、点击“全部选择”--点击“工资导出”,在弹出的“另存为”对话框内选好文件保存路径,“文件名”是系统自动提供,不要自行趑虎钾缫更改文件名(文件名一旦更改,社保中心将无法接收数据),--出现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点击“保存”。
4、核完医保后,在同一窗口右边有一“四险人员”,点击后进行四险人员工资基数的核定。
5、分别打印出四险和医疗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鲱牮编讨申报表,在四险申报月均工资收入\档次(元)后空白处,请每位膜贞烁丕职工对人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确认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字。(如单位需要留底申报表可打印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