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环境设计是在已确定的建筑实体之中进行的。但是,这并不表明,酒店设计人员只能消极地、被动地局限于已存建筑的设计。即使在建筑设计完成之后,仍有很多发挥聪明才智的机会。他们可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灵活多变的设计手段,完成创造良好室内环境的任务;也可以通过内部空间的艺术表现力,深刻反映空间的性格与主题,弥补建筑设计中的某些不足,改善内部空间的视觉与其他效果。酒店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决定了它们之间密切配合的必要性。室内环境设计人员应懂得建筑设计的原则、方法与步骤,以便更好地理解建筑设计的意图。而建筑设计人员应懂得室内环境设计的特点与要求,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为室内环境设计创造良好的条件。把建筑设计和室内环境设计作为一个整体设计来考虑,做到紧密合作,真正创造一个主题突出、立意构思明确、形象完美、富有个性、气氛宜人、内外统一、有机的整体室内环境。建筑内在功能和形式的统一,建筑造型艺术和外在环境的高度和谐,形象地反映出其内涵和时代特征,这些都是酒店设计师应该刻意追求的业务素质。酒店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相同点是:都要考虑使用要求与精神功能;都受材料、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制约;都须符合构图规律和美学法则,并要考虑空间尺度、比例、节奏、韵律、统一、对比等问题。不同点是:与建筑设计相比较,酒店设计在于通过室内空间界面创造理想的、具体的时空关系。相对而言,它更加重视室内空间的生理和心理效果,更加强调材料的质感、纹理、色彩的配置,更加在意灯光和声乐的应用及细部的处理。因此,通过室内设计所表现出来的景况往往比建筑设计更为精美和细腻。室内环境设计之所以具有这些特点,是因为与外部空间相比,内部空间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直接。酒店设计所创造的环境几乎全部能为人们所感知,所以比建筑设计更加精美与细腻。建筑具有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属性,是由建筑空间与建筑外观共同体现出来的,虽然它们的彼此联系相当紧密,难以分开,但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建筑的使用价值主要由建筑空间来体现,而它的审美价值却更多地取决于建筑的外观。正因为如此,各种建筑的艺术风格,都与建筑外观直接关联。例如,离开了优美典雅的“柱式”,古希腊建筑将荡然无存;失去了雄伟壮丽的“穹顶”,古罗马风格则黯然失色;挺拔雄伟的尖顶、塔楼等被认作哥特式的主要风格;简洁明亮的“玻璃匣子”则已成为现代派的一大特征。如果说建筑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结合的产物,那么建筑装饰工程就是创造精神文明的使者。酒店设计体现在建筑上的具体作用有两点:其一,强化建筑空间性质,就是将不同特性的空间,设置不同效果的装饰艺术,使空间更富有特性;其二,强化建筑时空环境的意境和气氛,使人们在精神上得以调节,灵性得以发挥。建筑装饰通过深化建筑造型,使建筑艺术具有与审美意识协调一致的效果,从而在精神上满足人们的艺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