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许可。业主不得指定劳务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单位或者他人。
2、《建筑法》、《合同法》对劳务分包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但建设部关于劳务分包明确规定,劳务分包要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将劳务分包给个人或“包工头”。因此,以下讨论的劳务分包专指劳务企业的劳务分包。
3、劳务分包属于建筑工程分包范畴,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分包,它是承包人内部劳务清包(包人工)的一种形式。在建筑市场中,虽然劳务分包作业属于相对简单的工作形式,但仍然要求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
4、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劳务作业承包人仅仅是完成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承包人只包人工,除此之外的材料和施工机械均由劳务作业发包人提供。
5、剑鱼标讯提醒,劳务分包与转包存在着显著的区别,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工程转包行为是违法的,但是科学合理的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这是最基本的区别,其他的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
6、(1)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7、(2)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如前文所述《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不同于转包,只要认定为转包行为均无效。
8、(3)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