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关于婚前稍僚敉视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谁的问题。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仍然是归个人一方的,只有投资收益是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孳息就是从原物本体产生的物,比如说天然孳息的鸡生的蛋,法定孳息的存款利息。而投资收益比如说通过花时间和精力买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就归夫妻共同财产。
2、其次,是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对一方赠与房屋能否蹲赓忧甘被撤销。婚前是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对方的,以表达真情或者其他因素而赠与,如果没有进行公证的话是可以撤销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救灾、扶青荣秆鞑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其他的可以撤销。如果一方想保护自己的受赠的权利,就需要及时办理公证和过户登记手续。
3、再次,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归属问题。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全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么该膊蜾踬简房屋归属于登记人,如果另一方想取得部分权利应该将房屋登记的双方的名下,该房屋的收益部分为共同财产。
4、同时,如果是婚后父母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即便是登记在一方名字之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有还贷的情况,只是在离婚分割该房屋的时候法院会酌情考虑首付款父母一方的贡献,而不会当做个人财产来处置。
5、另外,对于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且有贷款的情况,如果婚后夫妻双方进行了共同还贷,如果离婚,男方对于自己婚前的出资以及增值部分享有权利,女方对于自己的出资以及增值部分享有权利。
6、另另外,如果在婚后只有一方拿自己的工资进行了还贷,那么依然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主张是个人财产的,法院将不会予以采信。
7、最后,关于配偶继承的财产归属问题。只有继承的财产被明确指定为一方继承时则为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则为共同财产。但有的人为了避免这些财产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放弃了继承,这其实是不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