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互联网为虚拟驻地,声称为某某直销联盟、某某产品市场机构,假借直销名义实施传销活动;
2、 以直销企业为画皮,声称消费返利,行偷龙换珠之勾当,从事传销等不法经营活动。
3、 以黑中介为窝点,纠集闲散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多以招聘业务经理等为幌子,忽悠急招工作的人加入,经常发现骗财骗色等违法行为。
4、 以出租屋为集中营,吃住和工作均不离开屋内,此举主要为限制参与者人身自由,是传销活动的低级运营模式。
5、 以非法培训机构纽带,大量免费招收口才培训班、营销技巧培训班等学员,具有极强迷惑性,常常边上课边洗脑,学员就如水中的青蛙,不知觉中被带入了无底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