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房管部门提异议权利人带着身份证明、当初办理房产登记的相关证明到房管部门产权科交涉,说明房子是在自己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过户的,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自己并未出面签字同意,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因而提出异议,请求撤销该买卖过户产生的房权证;
2、向纪检部门申诉若房管部门产权科受理申请,并作出撤销上述房权证,则宣布买卖无效,维权成立;若房管部门产权科否定申请,则向向纪检部门申诉,请求如上;
3、到法院起诉若房管部门纪检部门受理申诉请求,需要按程序等待;若房管部门纪检科否定申请,需要准备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4、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是房管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审理查实,判决房管部门行政违法、撤销错误的行政行为;
5、法院调解这类起诉,属于民告官,是行政诉讼,一般先调解;若事实清楚的话,往往不用开庭审理既可以解决问题,出具裁定,达成协议;
6、撤销房权证房管部门根据法院裁定,依法做出行政决定:撤销该买卖过户产生的房权证,行政维权成立;
7、民事诉讼房管部门撤销房权证后,产权人可依据该规定向该案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若当事人不能赔偿损失的话,则起诉到人民法院维权。